廣東省深圳市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立足粵港澳大灣區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雙區”建設的定位要求,以減污降碳協同增效為總抓手,推進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不斷打造生態文明建設的“深圳樣板”。2022年,深圳市能耗和碳排放強度已分別低于0.16噸標煤/萬元、0.2噸二氧化碳/萬元,是全國平均水平的1/3、1/5,達到國際先進水平。 深圳在全國率先建立以生態產品總值(GEP)核算實施方案為統領,以技術規范、統計報表制度和自動核算平臺為支撐的“深圳市GEP‘1+3’核算制度體系”。同時將GEP核算納入《深圳經濟特區生態環境保護條例》等市內重要文件進行部署,為GEP核算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深圳構建適用于高密度特大城市的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實操技術指引,有效指導市、區兩級自然資源確權登記,為其他城市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工作提供借鑒參考。 此外,深圳市出臺實施《深圳市水價改革實施方案》,完善居民用水階梯價格制度,加強水價動態管理。率先開展輸配電價改革試點工作,實現工商業用電同價;在清理規范轉供電主體不合理加價的基礎上,推動工業園區“轉供電轉直供電”,降低企業用電成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