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鑫 呂婭珊 本報記者 | 邵鵬璐
受國家發展改革委委托,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具體實施評級機構信用評價工作。帶著企業債券信用評級機構信用評價領域的熱點話題,本報記者專訪了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審核評估服務部相關負責人。
突出防范風險主線 持續完善評價框架設計
本報記者:今年信用評級機構整體信用評價結果呈現怎樣的態勢?與往年是否有不同? 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今年的信用評級機構信用評價工作對象為2021年度開展企業債券評級業務的7家機構,平均得分與上一年度相比較為平穩。總體來看,評價結果較為客觀公允地反映了各家受評機構的業務能力和市場聲譽,受評機構信用情況和勤勉盡責情況較好。一方面,為規范信用評級行業發展,近年來金融監管不斷加強,促進信用評級行業健康發展,從結果來看,此次評價年度受處罰評級機構家數和次數有所減少,服務質量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市場機構及各業務領域專家的認可。另一方面,為充分落實五部門《關于促進債券市場信用評級行業健康發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相關要求,今年的評價框架和指標設計在借鑒往年實踐經驗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大了對違約情形的評價力度,強化對評級機構風險預警能力的客觀評價。從結果來看,部分信用評級機構風險預警能力有限,評級結果分布區分度不足。 本報記者:在今年信用評級機構信用評價過程中,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主要做了哪些工作?相較于往年是否有不同? 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企業債券評級機構信用評價工作至今已連續開展7年,在國家發展改革委指導下,我們主要開展了以下幾方面工作。一是協助國家發展改革委創新依托信用管理手段完善企業債券市場管理,對信用評級機構實施“年度信用評價+日常行為管理”,推動評級機構信用評價工作從無到有、由表及里,搭建起完整的評價框架和指標體系。二是結合每年企業債券市場發展的新情況新特點,在定期向各評級機構摸底調研基礎上,研究優化評價方案和評價指標,完善評價體系,促使評級結果能夠更加客觀、準確地展現受評機構的制度建設、業務能力和市場評價等情況。三是具體組織實施信用評價工作,包括制定詳細工作計劃,發布工作通知,遴選評價評分的市場機構,溝通省發展改革部門、受評機構、發行人、投資者、市場專家等主體并發送回收評價表,開展違約率、利差等指標數據核驗,收集匯總評價表后進行綜合性評分評價,扎實高效推進信用評價各項工作。四是做好評價結果的報告和反饋,評價結果發布后我們逐一反饋各家受評機構評價表現、得失分以及需要改進的問題,推動評級機構不斷提升評級質量和評級結果區分度,助力評級行業高質量發展,充分發揮風險預警作用,加強企業債券風險防范。 今年評價工作重點突出防范風險主線,對評級機構信用評價指標體系作了進一步優化。一是突顯風險防控和預警核心,提升風險防控指標賦值權重,體現投資人導向的評價方向。本次評價突顯“風險防控”核心,新增違約率檢驗、風險預警兩大類指標,同時提升其賦值權重。同時,充分考慮評級機構在債券市場的角色定位,體現“投資人評價”的導向作用。二是突出考察評級機構服務實體經濟能力,增設相關考察板塊。本次評價增設“服務實體經濟指標”板塊,考慮到評級機構和主承銷商在服務實體經濟債券融資的職能定位有所區別和側重,重新整合原有指標,形成“履職能力建設”“債券業務開展”和“內控機制”等7類指標進行綜合評價。三是側重客觀評價,進一步提升評價指標的有效性。本次評價工作對指標框架結構和賦值權重同步進行調整,著重凸顯客觀指標評分,以進一步體現評價指標的客觀性和公正性,降低人為干預及主觀評分對評價結果的影響。
科學設置四大板塊 強化風險預警評價
本報記者:國家發展改革委連續多年開展企業債券信用評級機構信用評價工作,為推進企業債券市場健康、可持續發展,評價標準不斷更新。可否具體介紹一下評級機構相關的各項評價指標,以及這些年評價標準的變化及亮點? 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本次評價指標主要為“風險防控指標(40分)”“信用行為指標(20分)”“服務實體經濟指標(24分)”和“省發展改革委、機構及專家評價指標(16分)”四大板塊。 風險防控指標主要考察受評機構企業債券發生實質性違約情況和違約發生時的履職情況,以及發生重大風險事項時跟蹤和處置及時性等,包括違約率檢驗、風險預警能力、評級調整和分布等指標。信用行為指標主要考察受評機構在評級業務開展中出現的失信失職行為及社會征信狀況,包括業務合規和失信失職行為管理情況、在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或其他監管機構、自律機構的不良記錄等負面行為處置情況。服務實體經濟指標主要考察受評機構業務制度與人才隊伍建設情況,包括“履職能力建設”“債券業務開展”和“內控機制”等7項指標。省級發展改革委、機構及專家評價指標集合了省級發展改革部門、投資者、企業債券發行人、主承銷商、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有關機構及相關領域專家對受評機構的評價。 今年信用評價標準的設置依然堅持客觀公正、科學規范、定量與定性相結合的原則,亮點在于設置了風險防控指標板塊且分數權重占比最高(40分),突出了風險防控主線,積極落實建立健全“早識別、早預警、早發現、早應對、早處置”的風險防范化解機制等相關工作要求,較為全面客觀地體現了各評級機構風險預警能力。 本報記者: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布的《2021年度企業債券主承銷商和信用評級機構信用評價結果的通知》提出,部分信用評級機構風險預警能力有限,評級結果分布區分度不足,能否詳細介紹這方面的情況? 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本次評價體系增設了“風險防控指標”板塊,該部分指標設置較之前著重提升了客觀分值權重,強化對受評機構風險預警能力的客觀評價。包括違約率檢驗、風險預警、級別調整、級別分布、評級檢驗、評級結果有效性和主動評級7項評價指標。從評價結果看,風險防控指標在4個指標板塊中得分率最低,總分40分,受評機構平均分為28.79分,平均得分率為71.96%,其中級別調整和級別分布平均得分率最低,分別為39.29%和35.71%,遠低于該板塊平均得分率。 一是評級機構針對違約主體提前預警的能力較弱,反映該部分評價指標為“違約率檢驗”,平均得分率為74.37%,有4家主體違約前未能在提前6個月采取評級負面調整,半數以上受評機構均有1~3家主體違約前未采取相關評級調整,有4家受評機構存在高評級債券違約率發生倒掛的情形,且個別機構倒掛次數達到3次,受評機構所評同一級別的違約偏離度存在分化。二是信用級別大幅調整次數明顯增加,反映該部分評價指標為“級別調整”,平均得分率為39.29%,今年評價中對同一受評對象一次調整大于或等于3個子集的發行人主體數量為62家,比上一年度增加59家,4家受評機構信用級別大幅調整的發行人家數集中在11~17家,明顯高于上一年度同期數據。三是評級分布區分度不足,反映該部分評價指標為“級別分布”,平均得分率為35.71%。7家受評機構中,只有個別機構個體信用水平各檔分布占比在5%以上的檔數為7檔,半數受評機構上述檔數為3檔,集中在AA、AA+、AAA級,評級分布較為集中現象突出。
加強日常信用評價 持續強化評價結果運用
本報記者:根據信用評價結果,您認為在評級過程中,信用評級機構應注意哪些方面?信用評級機構該如何發揮其“看門人”的作用? 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結合歷年的評級機構信用評價方案和五部門聯合發布的《通知》,一方面,各家受評機構在信用評價過程中的表現差異較大、特點不一。總體而言,信用評級機構應認真對標評價指標體系和審視評價結果反映出的問題,堅持問題導向,建立健全內控管理各項制度,加強人才隊伍尤其是分析師隊伍建設,優化評級體系方法,提升業務開展和創新能力,全面提升評級機構的合規展業水平。另一方面,信用評級機構應認真對照、扎實落實《通知》各項要求,重點按照文件中的“23個應當、4個不得”開展企業債券評級業務,堅守評級獨立性,加快完善以評級質量為核心的評級方法體系建設,提高信用評級的準確性和及時性,加強對評級方法模型和工作底稿的關注,強化評級結果的一致性、準確性、謹慎性和穩定性核查評估,引導評級機構拓寬評級結果的區分度,加強數據資源收集和信息化建設,扎實提升評級質量和行業競爭力。 信用評級機構作為債券市場的“看門人”,通過發布企業評價結果和風險狀況,向債券市場各方參與者揭示信用風險,發揮預警功能。這需要信用評級機構注重修煉內功、合規展業,堅持行業標準,不斷審視評級理念、方法、體系,改善評級質量和服務能力,準確揭示受評對象信用風險,維護評級行業整體公信力。為切實防范企業債券市場風險,落實早識別、早預警、早發現、早應對、早處置的“五早”風險防控機制,當前尤其需要信用評級機構發揮更加突出的作用,對發生可能影響受評企業償債能力的重大事項時,及時啟動跟蹤評級程序,提前充分揭示風險,客觀公允呈現評級結果,確保預警功能不失靈、不滯后、不下線。 本報記者:在國家發展改革委指導下,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將如何持續優化完善企業債券中介機構信用評價工作? 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根據五部門發布《通知》,為未來企業債券信用評級機構管理和信用評價等工作指明了方向,下一步,我們將在國家發展改革委的指導下,按照《通知》要求,高質量地推進信用評價等工作。一是持續優化年度評價指標。結合企業債券市場情況,充分考量《通知》立足提升信用評級質量,強化評級結果的一致性、準確性、謹慎性和穩定性,通過信息技術提高風險識別能力和作業效率等要求,將相關因素融入下年信用評價的指標體系之中,通過對評級方法模型和評級結果的進一步關注,持續完善評價指標和實施方案,進一步提高評價結果的科學性、準確性、適用性,促進信用評級行業規范發展。二是加強日常監督。在注冊審核過程及存續期內加強對評級機構的評級質量的關注和合理性的審核,在審核環節對評級機構評級結果做出問詢和檢驗,同時加強存續期風險監測,對于存在不誠信、不專業行為的信用評級機構,將其記入企業債券中介機構信用檔案,并納入下一年度評價。三是做好評價結果的運用。及時向受評機構反饋評價結果,指導其提高評級工作的規范性和科學性,更好發揮和落實監管督導作用,同時聽取受評機構等市場成員對于評價結果方面的意見建議,提高評價工作質量,指導下一年的評價工作,優化評價指標,科學制定評價方案,不斷促進企業債券市場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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